土地使用證分家怎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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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證是什麼

土地使用證分家怎樣分?

1、土地分割登記全稱《土地使用權分割轉讓登記》,是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法律憑證。它是指因地上建築物、附着物權分割轉讓而涉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分割轉讓登記。

2、“分割轉讓證”既是准予房地產開發商銷售房產的法律憑證,又是該宗地“國有土地使用證”的附件。商品房售出前,“分割轉讓證”由開發商持有,售出後由該商品房購買者持有。

3、“分割轉讓證”的內容包括了購房者在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申請時所須填報的主要項目。房地產交易完成後,購房者只需在開發商交付的“分割轉讓證”上簽名,便可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換取“國有土地使用證”。

基本辦理流程

(1)交整個樓盤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驗審,驗證是否可以辦理。如果該土地有抵押,則不能辦理。

(2)交房屋測繪報告;

(3)交土地分割登記宗地面積統計表(包含全樓盤所有住房、車庫、雜物房和商鋪的建築面積);

(4)交該樓盤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複印件,要加蓋開發商的公章;

(5)籤測繪委託書。

填寫兩份材料

(1)填寫土地分割登記申請書。

(2)填寫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提供如下材料

(1)整個樓盤的國有土地使用證驗審後的複印件;

(2)開發商法人代表的身份證複印件、營業執照複印件、機構代碼複印件、業主個人身份證複印件,以上覆印件全部加蓋開發商公章;

(3)業主的房地產權證複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4)如果是按揭房的,則要提供:

①銀行證明和公積金證明;

②業主的房地產權證複印件;

③他項權證複印件(凡是按揭的都有)。

1、所有業主要帶身份證原件和房產證原件親自到國土局窗口簽字,主要籤土地分割登記申請書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其中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先讓開發商蓋章才帶去)。

2、最後等待領業主個人商品房的國有土地權使用證。領到個人商品房的國有土地權使用證後,商品房才享有完全產權。

我們首先要把國有土地使用證交到有關部門進行審核,審核通過之後看看是否能夠辦理。之後要提供房屋測繪報告,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複印件,要有開發商的公章,之後要提供土地分割登記申請書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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