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房子的土地使用證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8.3K

一、農村房子的土地使用證嗎?

農村房子的土地使用證嗎?

農村房子的土地使用證可以持申請書、身份證、户口本和土地權屬來源證明到國土資源所申請,由國土資源所派員實地勘測,四鄰指界,完善各種資料後,報國土資源局進行登記發證。

二、相關的法律規定

我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規定。第三百六十五條規定,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註銷登記。 為了能夠充分保證“農村村民居者有其屋”我國法律針對宅基地的轉讓給予了嚴格的限制性的規定。

《土地管理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但是法律並不禁止農村村民住房的轉讓,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權是可以轉讓的,而“地隨房走”是我國現行法的一項基本原則,因此,法律是允許房屋同宅基地使用權的一併轉讓,只是禁止單獨的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 農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應當符合以下條件:宅基地使用權的受讓主體是有一定範圍限制的,即宅基地使用權只能轉讓給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如果轉讓給村外人員,該受讓人必須在本村落户並且符合申請宅基地的條件、符合宅基地使用權的條件,即一户一宅的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必須同房屋同時轉讓,並履行相關的登記和審批手續,而且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不可私下買賣,非法交易。 《宅基地取得、行使、轉讓的特殊性》

三、房子土地使用證取得方式上的規定

農民取得宅基地的方式主要是以合法審批建房原始取得,另有繼承或受贈房屋、購買房屋、土地改革分配房屋等途徑。民法典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土地管理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審批取得宅基地使用權,應具備五個條件:一是具有村民資格;二是履行規定程序,村民向本村委會申請同意,經鄉政府審核後報縣政府土地主管部門審批;三是符合土地規劃;四是以户為單位,根據人數確定面積;五是分配的標準和麪積,不得超出當地省政府的規定。

農村的房子在我們國家它是有一定的使用權利的,當然相關的使用權利也是可以進行證明,這裏的證明就是頒發相關土地使用證,土地使用證應當是攜帶好完備的材料,然後有當事人自己向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來提出申請。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