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土地承包合同貸款的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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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基本含義

西安土地承包合同貸款的條件有哪些?

1、土地承包經營權就是公民集體對集體所有或國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體所有制單位使用的國有土地的承包經營權。

2、該項權利的權利主體為公民或集體;權利客體為集體所有土地或國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單位或集體所有制單位使用的國有土地;權利內容由合同約定。

二、西安土地承包合同貸款的基本條件

1、設定抵押要合法

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轉移法定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依附於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其本質就是集體土地的使用權。

土地承包經營權並不是所有都可以抵押的,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幾個條件的土地才可以抵押:

(一)只能適用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的承包;

(二)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上述農村土地,並且已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的;

(三)須經發包方同意抵押。超過上述範圍,例如將其承包耕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抵押是無效的,不會獲得法院的支持。

2、抵押條件要具備

(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要合法取得,並擁有具備法律效力的權屬證明材料(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合法合規的農村土地承包或流轉合同);

(二)土地承包經營權產權關係要清晰,符合“依法、自願、有償”的土地流轉原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和相關手續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

(三)具備持續生產能力的果場、林場、養殖場、農業種植基地及其它符合抵押條件的農村土地;(四)經營土地沒有改變農業(或漁業、林業)用途。

3、價值認定要合理

(一) 土地承包經營權價值根據抵押當事人提供的有資質的價值評估中介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意見書)進行確認;

(二)或按照當地政府有權部門公佈的同期轄區內各地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基準價格協商確認。

4、抵押登記要合規

(一) 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應及時到縣級政府指定登記部門進行登記(一般為農村經營管理局)。

(二)抵押登記應至少提供以下材料:

①抵押登記申請書;

②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權屬證明材料(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承包合同、流轉合同等);

③地上附着物價值情況説明;

④抵押合同;

⑤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權人同意抵押的書面材料;

⑥抵押人與抵押權人身份證明要件(包括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代表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等);

⑦抵押物的評估報告或評估確認書;

⑧抵押登記部門要求的其他資料。

(三)農村信用社在取得相關抵押登記權證後,根據借款合同才能發放貸款。

西安土地承包合同貸款有四大基本條件,從設定、登記、價值等方面展開描述。如今土地承包合同貸款越來越普及,作為普通民眾應不斷學習新政策,與時俱進,才能跟得上經濟發展的潮流。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濰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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