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土地使用權有倉儲的應如何繳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8W

隨着政府對大宗商品和物流的支持,倉儲用地越來越多,大多數的企業願意獲得土地的使用權來作為倉儲用地,那麼擁有土地使用權有倉儲的當事人應如何繳納相應税率是隨之而來的一個問題,接下來365律師將對此問題進行解答,請您耐心閲讀。

擁有土地使用權有倉儲的應如何繳税?

一、什麼是倉儲用地?

倉儲用地是指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地方的儲備、中轉、外貿、供應等各種倉庫、 油庫、材料堆場及其附屬設備等用地。倉儲用地的佈置應該根據倉庫的使用需求,城市的發展戰略和規模,城市用地的總體空間佈局佈局結合考慮。倉儲用地是城市用地組成部分之一,它與城市其他功能部分,如工業、對外交通、城市道路、生活居住等有着非常密切的聯繫,是保障城市良性運轉的物質條件之一。《實施意見》提出,各區縣政府及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應按照年度土地供應計劃,對納入計劃的工業用地,在完成土地前期開發及相關審批手續後,分批制定具體工業用地供應信息,並及時在市、區(縣)土地有形市場、中國土地市場網等指定場所和媒體向社會公示,接受意向用地者的預申請,並根據本市產業結構調整方向、年度土地供應計劃、土地市場需求狀況、工業用地前期開發進度等情況,綜合考慮預申請人提出的宗地規模、產業類型等土地使用條件,適時組織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活動。

二、擁有土地使用權有倉儲的繳税相關政策

1、徵税方式

城鎮土地使用税的申報:納税人首次申報城鎮土地使用税前,應先在税務機關辦理城鎮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記,填寫《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記表》。信息登記完成後,即可辦理城鎮土地使用税申報,申報時應填寫《城鎮土地使用税申報表》。

2、優惠政策

為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現就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税政策通知如下:

①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對物流企業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税額標準的50%計徵城鎮土地使用税。

②物流企業是指至少從事倉儲或運輸一種經營業務,為工農業生產、流通、進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倉儲、配送服務等第三方物流服務,實行獨立核算、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並在工商部門註冊登記為物流、倉儲或運輸的物流企業。

倉儲設施用地,包括倉庫庫區內的各類倉房(含配送中心)、油罐(池)、貨場、曬場(堆場)、罩棚等存儲設施和鐵路專用線、碼頭、道路、裝卸搬運區域等物流作業配套設施的用地。

③物流企業的辦公、生活區用地及其他非直接從事大宗商品倉儲的用地,不屬於本通知規定的優惠範圍,應按規定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税。

④符合上述減税條件的物流企業須持相關材料向主管税務機關辦理備案手續。

綜上所述,擁有土地使用權有倉儲的税務繳納和一般繳納土地税具有一致性,相同的徵收標準和徵税方式,和其不同的在於在徵收土地税的同時還可以享受有關倉儲用地的優惠政策,但是應該注意享受優惠政策的相關限制性條件,熟悉國家法律法規相關文件可以減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煩,上訴就是365對擁有土地使用權有倉儲的應如何繳税的問題的詳解,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了其他法律法規問題,可以來我們365律師諮詢網諮詢,希望我的解答能幫助到您。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