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年限從何計算?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W

土地使用年限從何計算?

土地使用年限從何計算?

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指從取得土地的使用權開始,有效的使用年限,因為土地歸國家所有,購買或者劃撥的都是使用權。

分以下幾種情況:

居住用地70年;

工業用地、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及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麼辦?

根據《物權法》的相關規定,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將自動續期。

而2007年修訂的《土地管理法》中的相關規定則是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最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

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

准予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土地使用權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未獲批准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購房者在購買商品房時,房價中包含了土地出讓金的部分,在取得產權的同時也取得了土地使用權,該土地的使用期從開發商取得土地使用證之日算起,只不過在房屋買賣過程中,土地的使用權人由開發商變為購房者,如果開發商在4年前就取得了土地證,那麼這套房屋的土地使用時間就是從四年前開始算的,你購買了這套房屋,在無形中,土地使用期限就減少了4年。當然,商品房的實際使用年限不太可能完全達到法定最高土地使用年限。一個房地產項目整個開發流程下來,即使一切順利也往往需要兩三年時間,可以説,實際使用年限比法定最高年限少5年之內,都可視之為正常情況。

提醒購房者應該注意的是,和開發商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時,開發商必須將竣工時間、交付時間、入住時間等重要的進度安排明確告知購房者。並在商品房銷售合同中約定延期交付賠償金額,如遭遇延期交付,購房者可以要求賠償。

土地的使用·年限自土地使用權的獲得之日為始進行計算了。由於土地屬於國家的所有,個人對於土地來説只擁有土地的使用權,在土地的使用權限到期之後還需要進行歸還。但是如果當事人所購買的為商品房,那麼就不存在土地的使用期限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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