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集體土地使用權期限的依據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9W

照目前我國在土地資源方面的政策轉移來看,未來各地的集體土地的升值空間還是可以預見的。在北京農村的集體土地也是屬於政府比較關注的,因為政府要確保集體土地當中的農業用地不存在着濫用的這種情形。可是北京有很多承包集體土地的比較關心的一個問題是,北京集體土地使用權期限的依據是什麼?

北京集體土地使用權期限的依據是什麼?

一、北京集體土地使用權期限的依據是什麼?

國家還沒有推出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期年限,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沒有年限限制,準建證一般要求2年內必須建設。

《物權法》中對 耕地 草地 林地 規定如下:

第一百二十六條 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

前款規定的承包期屆滿,由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繼續承包。

另外關於宅基地的使用年限 應該是沒有年限的。

《土地管理法》等法律並未涉及,也無相關的行政法規。因為宅基地是村民使用自己所在的集體組織享有所有權的土地,與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情形完全不同,通常使用一生,可由子女繼承,倘若遷出某村,自然不再享有。

二、集體土地使用證的房子可以繼承嗎?

集體土地使用證原則上能過户,也就是繼承集體土地使用證的房子可以繼承,但過户對象一定是農村本村本組的村民,農村户籍,無住房,符合一户一宅,非城鎮居民遷户籍到農村買房的。所以,在談及集體土地使用證轉讓的時候,務必調查清楚受轉讓方是否具備接受轉讓的條件,否則容易做無用功,甚至產生經濟糾紛

(一)過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轉讓方的原土地使用證原件

2、已過户後買受人的房產證原件及複印件

3、買賣雙方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轉讓契税(縣財政收取)及營業税等(地税局收取)。

(二)辦理土地證過户所需費用

國土部門收費(皖價費〔2008〕113號)

1、土地證工本費20元

2、土地登記費30元。

在北京的集體土地的使用權的期限是無限期的,但是如果是承包的集體土地當中的這些農業用地有承包期限,比如承包的草地,那麼使用期限大概到30年,50年不等,在北京的宅基地也是一直能夠被村集體成員繼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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