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電力設施建設與徵地拆遷內容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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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設施建設與徵地拆遷總是牢牢聯繫在一起的,依據相關法律規定,電力設施建設屬於公共服務的性質,在此過程中可以依法對土地和房屋進行徵收,這就涉及到徵收過程中的補償問題,而各個省市的補償標準大有不同。下面本站小編就為大家介紹承德市《電網建設項目徵地補償安置辦法》中的相關規定。

承德市電力設施建設與徵地拆遷內容是什麼?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保障電力供應,加快電網建設速度,妥善處理徵地拆遷補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國家土地調控政策的實施意見》,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承德市電網建設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全市電網建設工作,各縣(區)參照成立相應機構。市電網建設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市發改委電力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協調解決電網建設工程中遇到的徵地、拆遷等補償工作,並負責對各縣(區)工作進行檢查督導。

第三條 項目所徵收的土地、佔用的通道為電網建設工程專項使用。

第四條項目徵地拆遷及砍樹補償等工作由工程建設單位具體負責實施,工程所在地相關縣(區)要成立相應的徵地拆遷補償工作機構,積極配合工程建設單位協調徵地拆遷補償工作。供電公司按照規劃設計文件,負責劃定徵地拆遷範圍及類別,協助國土資源部門測量、核准徵地拆遷數量及其他補償項目數量。

第五條市電網建設領導小組對相關縣(區)的徵地拆遷補償工作實行目標管理,各縣(區)依照本辦法規定的徵地拆遷補償標準,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出具體的補償細則,並督促項目建設單位將補償資金及時、足額兑現給被拆遷人,以保證被拆遷人的合法利益。

第六條 各縣(區)的徵地拆遷及補償工作,接受承德市電網建設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的檢查和監督。

第二章 徵地拆遷實施原則

第七條凡位於電網建設工程區以內或線路保護區以內,影響電力設施安全及人身、其他設施安全的土地、工程附屬設施用地等均屬於徵佔地範圍。凡屬於徵佔地範圍內影響電網工程建設的地上、地下建築物和附着物、樹木均屬拆遷、砍伐對象。

第八條 使用國有土地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辦理徵地手續。

第九條 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按照本辦法規定給予補償費用。

第十條 拆遷國有、集體和個人所有的地上、地下建築物、附着物、砍伐樹木等按照本辦法規定給予補償。

第十一條 國有、集體和個人及其它組織的一切違章建築物,一律自行拆除,不予補償。

第十二條 與供電部門簽訂合同或協議書的單位和個人所修建的各種構築物及設施,按照合同或協議書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跨越鐵路、橋樑、公路、電力、通訊設施涉及的事宜按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四條 被徵收的土地和拆遷的建築物、附着物有產權糾紛的,按照先徵收、先拆遷的原則處理。待有關部門確定產權歸屬後再行補償。

第十五條 在拆遷、施工過程中,發現重要文物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不得擅自處理。

第十六條 徵地拆遷補償費用按照徵地拆遷進度撥付,徵地拆遷工作必須按承德市電網建設領導小組要求的時限完成,以確保工程如期開工。

第三章 補償標準

第十七條 徵地補償及安置費標準:

一、無論徵收耕地還是徵收其他農用地、建設用地或者未利用地,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之和都不得低於被徵土地所在鄉鎮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16倍,經依法批准佔用基本農田的,徵地補償應按當地政府公佈的最高補償標準執行。

二、臨時佔地:根據《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各縣要根據路線經過的被佔地前三年的平均畝產值作為臨時佔地當年的補償標準。

三、電杆佔地補償100元/棵,拉線坑補償100元/棵。

第十八條 地上附着物補償標準

一、樹木補償

(一)果樹:

果樹苗圃每畝補償3000元。

地徑(距地面30cm)10cm以下:山杏樹每棵50元。

地徑(距地面30cm)10cm以上:山杏樹、山楂樹、花椒樹、棗樹每棵100元。梨樹、家杏樹、桃樹、蘋果樹每棵300元。

地徑(距地面30cm)5-10cm的栗子樹每棵300元,10cm以上的每棵600元。

櫻桃樹每簇30元。

(二)用材林(包括松樹、楊樹、柳樹、榆樹等)按照地徑計算:

1、喬木、灌木苗圃每畝補償5000元。

2、地徑(距離地面30cm )在5釐米以下的每棵50元。

3、地徑(距離地面30cm )在5—20釐米的針葉樹、地徑(距離地面30cm )在5—25釐米的闊葉樹,每棵補償100元,每畝補償不超過60棵。

4、地徑(距離地面30cm )在20釐米以上的針葉樹(含20釐米)、地徑(距離地面30cm)在25釐米以上的闊葉樹(含25釐米),每棵補償200元。

5、人工灌木林和薪炭林每畝補償1000元。

6、林下幼樹及萌生幼樹不予補償。

7、其他雜樹可參照執行。

二、房屋和其他附着物補償

(一)磚瓦房、磚混房(主房):平均每平方米520元。

(二)磚石瓦房(主房):平均每平方米470元。

(三)石瓦房、磚草房(主房:包括20平方米以下鋼筋水泥蓋板平房)平均每平方米400元。

(四)石草房、土坯房:平均每平方米300元。

(五)磚瓦、磚混偏房、月台下建磚混房:每平方米300元。

(六)其他:樓房面積在150平方米以上的平均每平方米600元,150平方米(含150平方米)以下的按照磚混房補償。

(七)磚鋼筋石棉瓦結構廠房:平均每平方米300元。

(八)月台:

1、混凝土月台每平方米30元。

2、磚月台每平方米20元。

(九)院牆:

1、土砌磚牆每立方米150元。

2、土砌石牆每立方米80元。

3、漿砌磚牆每立方米200元。

4、漿砌石牆每立方米100元。

5、土坯牆每立方米50元。

(十)棚子(包括簡易倉房)每個200元。

(十一)豬圈每個200元。

(十二)雞舍每個50元。

(十三)廁所每個300元。

(十四)井及水利設施。

1、壓水管井每眼2000元,人工挖水泥管井每米深250元。

2、人工挖石砌井每米深200元。

3、農用石砌大眼井及其配套設施平均每處20000元,無配套設施每處10000元。

4、佔用需恢復的土石渠壩平均每延長米補償100元;水泥漿砌或混凝土渠壩平均每延長米補償150元。

5、佔用廢棄渠壩、水井不予補償。

(十五)菜窖平均每個1000元。

(十六)民宅門樓:

1、未設頂蓋門樓:平均每個300元。

2、設有頂蓋門樓:平均每個500元。

3、設有頂蓋門樓並進行裝修的平均每個1000元。

(十七)移墳每個1000元。

(十八)日光大棚(按使用面積進行補償):

1、磚牆每平方米30元。

2、土石牆每平方米25元。

(十九)場院(打糧用):每平方米5元。

(二十)沼氣池:每座2500元。

(二十一)電力、通訊設施補償

1、遷移2孔以內電力線路按基補償

(1)10kv線路杆基,每基2萬元;

(2)10kv線路塔基,每基6萬元;

(3)35kv線路杆基,每基3萬元;

(4)35kv線路杆基,每基8萬元;

(5)110kv線路杆基,每基8萬元;

(6)110kv線路杆基,每基15萬元。

2、連續遷移兩孔以上線路按距離補償

(1)10kv線路,每公里8萬元;

(2)35kv線路,每公里15萬元;

(3)110kv線路,每公里30.5萬元。

3、基埋線路

(1)10kv線路,每公里20萬元;

(2)35kv線路,每公里30萬元;

4、低壓線路一律按距離補償

(1)兩線低壓每公里2萬元;

(2)四線低壓每公里3.3萬元。

5、變壓器

(1)30kv變壓器及配套設施每台補償1.2萬元;

(2)50kv變壓器及配套設施每台補償1.5萬元;

(3)100kv變壓器及配套設施每台補償2萬元。

6、架空光纜、電纜平均每公里補償3萬元。

7、架掛光纜、電纜平均每公里補償1萬元。

8、基埋光纜、電纜平均每公里補償4萬元。

9、各項線路補償費用不包括改移新址後徵地和拆遷地上附着物的補償費用。

第十九條 青苗補助費:

1、水田、菜地每畝1000元。

2、旱田每畝700元。

第四章 手續報批

第二十條使用土地,由用地單位申請,國土管理部門按有關規定加快手續報批。臨時佔地由施工單位提出計劃,縣(區)徵地拆遷工作機構負責協調,國土管理部門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 佔用林地和砍伐林木,由林業主管部門按照報批程序,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二條 電訊設施及線路的拆遷,需要報請審批的,由電訊主管部門負責報批。

第二十三條 佔用國防和軍事設施的,由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牽頭辦理審批手續。

第二十四條 佔用水利設施,由水務主管部門按照管理權限負責報批。

第二十五條 項目竣工後,相關手續和資料,按照電網工程檔案歸檔原則歸檔管理。

第五章 測量核准

第二十六條 徵地拆遷範圍以設計文件為準。

第二十七條 清查測量方法:

(一)由國土部門、業主代表、現場監理、施工單位、縣(區)拆遷辦公室代表組成徵地拆遷數量核查小組,對相關拆遷徵地及補償數量進行核實,並完善相關手續。

(二)拆、遷、佔地、賠損等資料應及時整理彙總,在工程竣工後與其它工程資料一併存檔備查。

(三)工程建設佔地區域一經確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侵佔,違者後果自負,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第六章 責任追究

第二十八條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辦事程序,嚴格工作紀律。對以權謀私、營私舞弊、索賄受賄、貪污挪用徵地拆遷補償費的,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 對徵地拆遷過程中尋釁滋事、無理取鬧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拆遷補償的標準因需補償財產的性質而不同,所以在電力設施建設與徵地拆遷中相關單位和個人必須依法定程序辦事,並履行相應的義務,不得破壞徵地拆遷工作。電力設施建設與徵地拆遷是關乎公共利益、個人權益的大問題,做好徵地拆遷工作,單位和個人都責無旁貸。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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