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作品的著作權合同怎麼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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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職務作品的著作權合同怎麼簽訂?

職務作品的著作權合同怎麼簽訂?

職務作品的著作權合同需要在雙方當事人都同意的情況之下籤訂。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企業可以和個人簽訂相關協議,約定著作權歸屬問題。下面是著作權歸屬協議的寫法:

著作權歸屬協議

甲方:

乙方:

乙方創作完成了作品,經過雙方協議該作品的署名權屬於,著作權的其他權利歸所有。

甲方:乙方:

年月日

職務作品是指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其特徵是:創作的作品應當屬於作者的職責範圍;對作品的使用應當屬於作者所在單位的正常工作或業務範圍之內。在我國,除法律特殊規定以外,職務作品的著作權屬於事實作者,即自然人作者。此為“一般職務作品”。

這裏“工作任務”指的是公民在該法人或者該組織中應當履行的職責。

這裏“物質技術條件”,是指該法人或者該組織為公民完成創作專門提供的資金、設備或者資料。

二、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屬問題

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規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範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給予作者獎勵: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件等職務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

根據該法律規定,職務作品歸個人或歸法人(法人作品),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的,通過完成作品所依據的物質技術條件、責任承擔等而定。

一般情況下,沒有特別約定的,職務作品著作權歸作者享有,但法人在其業務範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的2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隨意使用。但雙方約定了作品歸屬或者利用法人物質技術條件創作、由法人承擔責任的作品,界定歸法人所有。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涉及到職務作品這個方面的著作權的話,那麼肯定是需要根據法律當中的規定來進行判斷的,著作權實際上包括有署名權,還有就是其他方面的財產權益。關於著作權財產權,如果做出了歸屬規定的話,需要在協議書當中予以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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