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侵權責任構成要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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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專利權侵權責任構成要件有哪些?

專利權侵權責任構成要件有哪些

(一)侵犯的對象應當是在我國享有專利權的有效專利。

(二)有違法行為存在。即行為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有以營利為目的實施專利的行為。

(三)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侵權人主觀上的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

(四)應以生產經營為目的。

二、侵犯他人專利權的會受到什麼處罰?

1、行政責任

對專利侵權行為,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有權責令侵權行為人停止侵權行為、責令改正、罰款等,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還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

2、民事責任

(1)停止侵權

停止侵權,是指專利侵權行為人應當根據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的處理決定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立即停止正在實施的專利侵權行為。

(2)賠償損失

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專利權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確定;被侵權人所受到的損失或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可以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3)消除影響

在侵權行為人實施侵權行為給專利產品在市場上的商譽造成損害時,侵權行為人就應當採用適當的方式承擔消除影響的法律責任,承認自己的侵權行為,以達到消除對專利產品造成的不良影響。

3、刑事責任

依照《專利法》和《刑法》的規定,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應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三、假冒專利的判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一十六條 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第二百二十條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一十三條至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事實上,除非是專利權的行政強制許可,不然在正常情況下,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不經專利權人的同意,就隨便使用專利,不經別人的同意就隨便使用專利的這種行為,即使還沒有獲取非法的收益,也侵犯了別人的專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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