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他項權證下來需要銀行通知取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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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他項權證下來需要銀行通知取證嗎?

房屋他項權證下來需要銀行通知取證嗎?

房屋他項權證下來需要銀行通常不會通知取證,這是由於《房屋他項權證》是指在他項權利登記後,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他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

一般房產購買時,選擇按揭貸款時,在房屋所有權證書中,會有他項權利內容記載,載明他項權利人、權利種類(如典權、抵押權等)、權利範圍(他項權利的房屋範圍)、權利價值(他項權利的契載價格)、權利存續期間(契載期限)、註銷日期(他項權利消失的日期),並且在他項權證書也註明這些內容。

二、房屋他項權證有哪些權利

嚴格來説,所謂房屋的他項權利,是指由房屋的所有權衍生出來的典權、租賃權、抵押權、繼承權等權利。下面我們就來一一介紹這幾項權利的具體內容。

1、租賃權

顧名思義,租賃權就是指房屋的所有人作為出租人將其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的權利,出租人可從承租人那裏獲得租金。承租人取得房屋使用權後,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隨便處置所承租的房屋,除非租賃合同另有規定,否則就是違法行為

2、典當權

房地產典當是房地產權利特有的一種流通方式,它是指房地產權利人出典人在一定期限內,將其所有的房地產,以一定典價將權利過渡給他人承典人的行為。房地產設典的權利為房屋所有權。

設典時,承典人可以佔有、使用房屋;也可以行為上不佔有、使用該房屋,但有權將出典的房屋出租或將房屋典權轉讓。設典時,一般應明確典期,出典人應在典期屆滿時交還典價和相應利息從約定而贖回出典的房屋,也可以雙方約定,由承典人補足典房的差額而實際取得房屋的所有權。

3、房地產權初始登記

房地產權初始登記指對未經登記機關確認其房地產權利,領取房地產權利證書的土地使用權及建築物、附着物的所有權進行的登記。

4、房地產贈與

房地產贈與是指當事人一方將自己擁有的房地產無償地轉讓給他人的法律行為。

公民若是選擇按揭的方式購買房屋,那麼需要辦理他項權登記手續,登記請求被相關國家部門受理後、該受理部門會出具他項權證書,由於此證書是由銀行持有的,故此他項權下來之後,銀行並不會通知房屋的購買人領取他項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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