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項權證費用銀行不出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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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他項權證費用銀行不出是否合理?

他項權證費用銀行不出是否合理?

他項權證辦理時涉及的費用銀行不出是不合理的,因為該證書辦理一般是由權利人出繳,而他項權證的權利人一般是指債權人,即銀行金融機構接待人或供應商。具體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登記

住房,權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納。

非住房,雙方當事人各按抵押金額的0.5‰交納。

2、工本費

核發一本房地產權屬證書的,免收證書工本費;向一個以上權利人核發房地產所(共)有權證書時,每增加一本證書,按每本10元交納證書工本費。

二、他項權證包括哪些內容?

房產的他項權是指除產權人及共有權人以外的其他團體或者個人對該房產涉及的權利,通常是指抵押權利,他項權證由他項權人持有。一般房產購買時,選擇按揭貸款時,在房屋所有權證書中,會有他項權利內容記載,載明他項權利人、權利種類(如典權、抵押權等)、權利範圍(他項權利的房屋範圍)、權利價值(他項權利的契載價格)、權利存續期間(契載期限)、註銷日期(他項權利消失的日期),並且在他項權證書也註明這些內容。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房產設有抵押,即他項權證未註銷,該房產處置權受到限制,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進行合法交易,不能辦理產權過户等相關手續。

三、他項權證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以獨用宗地的房地產設定抵押權申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是抵押合同雙方當事人。

申請辦理房地產抵押權設定登記須提供以下要件:

1、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查驗原件、複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或房地產權證(原件暫存);

4、抵押擔保的主合同;

5、抵押合同。

許多人在辦理他項權證的時候對於登記費用應該由誰交一直比較混淆。根據相關規定:在辦理他項權證時視抵押性質來區分,住房性質應當由權利人,一般指銀行;非住房性質應當由雙方同時繳納辦理。在辦理他項權證時應當充分了解相關注意事項,避免因存在知識短板,導致額外損失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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