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長期請病假手續主要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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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務員長期請病假手續主要是什麼?

公務員長期請病假手續主要是什麼

公務員請長期病假的手續主要就是醫院的證明和請假條,經醫療機構證明,確需長期休假的,經主管領導機關和人社部門批准,可以病休。

《公務員法》沒有對公務員病假做明確的規定,一般的病假,以醫院的證明為準。但是對公務員的福利待遇以及對公務員的辭退有明確規定。

國家對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休假的規定:

(一)參加工作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每年休假期為3天;

(二)參加工作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每年休假期為7天;

(三)參加工作時間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年休假期為10天;

(四)參加工作時間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年休假期為15天;

(五)參加工作時間滿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期為20天。上述人員在參加工作時間滿規定年限後,從次年起享受相應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應當年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

(六)個人的年休假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安排。遇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可以順延相應的假期期限。

(七)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扣,全數抵扣後再按病事假規定扣減工資、獎金待遇。

二、年休假與病假是什麼關係?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户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 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公務員請長期病假的手續和普通勞動者並無差別,而且,相較於私人單位,如果公務員的身體情況確實需要請長期的病假,那在整個病假休息的期間,用人單位基本上也會按照規定給予公務員相應的補貼。所以,病假時間的長短當然不由公務員本人説了算,一切要以醫院的診斷意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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