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得頸椎病可以長期病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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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生活壓力大,特別是上班族,工作帶來的壓力更是讓人喘不過氣來。在工作的過程中經常會得一些疾病,比如頸椎病。如果得了頸椎病就一定要注意休息了。那麼得了頸椎病可以長期病假嗎?接下來,我就對這個問題,做出相應的闡述。

假如得頸椎病可以長期病假嗎

一、勞動者能夠請病假的時間,取決於病情和醫療期的規定以及用人單位態度三個方面。

勞動者請病假,應當是因病治療、康復期間需要休息的,應當由指定醫療機構證明;用人單位不是社會慈善機構,承擔勞動者因病休假待遇應當有一定期限,這就是醫療期,按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企業職工患病,按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24個月醫療期,對一些特殊疾病,經單位和勞動部門批准,可以適當延長醫療期;延長特殊疾病醫療期需要單位批准,醫療期滿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否真正解除合同,是期滿即解除合同還是過段時間再解除合同,也取決於單位決定。  

附:勞動部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

二、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

三、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  

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四、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關於貫徹《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通知  勞部發[1995]236號  

關於特殊疾病的醫療期問題  

根據目前的實際情況,對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癱瘓等)的職工,在24個月內尚不能痊癒的,經企業和勞動主管部門批准,可以適當延長醫療期。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

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勞動者平時要對法律做到知法懂法,等工作時期遇到不平等對待時要學會用法律來維護自身的權益,關於頸椎病可以長期病假嗎這個問題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觀點,假如大家還有什麼地方不是很清楚,隨時都可以諮詢,本站小編竭誠為大家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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