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新婚姻法婚假有哪些規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9W

隨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頒佈,《婚姻法》將廢止。

吉林市新婚姻法婚假有哪些規定?

以前我們經常聽説過的就是女性職員可以有產假,但是其實上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男女雙方結婚還可以請婚假的。由於關於婚假的規定主要是由各省市分別制定,所以不同的城市一般所規定的婚假具體時長也會不一樣。吉林市《民法典》婚假也在以前的基礎上發生了一定的改變。下面我們一起來具體看看。

一、吉林市《民法典》婚假有哪些規定?

根據《民法典》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 婚假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你要看她什麼時候請的婚假,如果是假期請的假,那麼法定假日應該包含在婚假裏。

二、婚假最新規定是怎樣的?

關於吉林省婚假新規定如下: “實行晚婚晚育的職工,按照下列規定給予獎勵或者福利待遇: 晚育的女職工,憑《生殖保健服務證》增加產假三十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七天 ;農村村民憑《結婚證》或者《生殖保健服務證》,享受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規定的優惠待遇;本條前三項以外的人員,憑《結婚證》或者《生殖保健服務證》,享受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優惠待遇。

綜上所述,吉林市《民法典》婚假規定在國家的《民法典》規定基礎上根據地方事情作出了一定的改動,目前有關婚假的規定主要根據男女雙方是否響應國家晚婚晚育政策、異地夫妻結婚,甚至是再婚等多種因素來進行了詳細的分類規定。而且很多規定也越發貼近大家的生活,顯得很人性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