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勞動法的年假規定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5W

現代社會生活節奏越來越快,工作也是愈加繁忙,普遍來説上班一族每年只有週末以及節假日的休息,其餘時間就是工作,然而現代多數人還是更注重生活品質的提高,所以我相信大家都會對年假的安排規定十分關注,每年的年假時間有多長、年假的薪酬如何計算或者説勞動法的年假規定有哪些,想要了解上述相關問題,請繼續閲讀文章。

國家勞動法的年假規定有哪些?

一、勞動法年假規定:

按《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為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帶薪年休假的假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當年度的年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生產、工作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應在1個年度內安排。

二、勞動法年假規定--工資計算:

1、年假安排及未休年假的工資怎麼算

用人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年休假。用人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年休假或者跨1個年度安排年休假的,應徵得職工本人同意。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職工未休年假的工資計算: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2、離職時年假工資怎麼算

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用人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多於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不再扣回。

勞動法的年假規定主要包括年假計算方法以及工資計算,如若一些上班族不瞭解不清楚相關的規定,也許會導致工作中一些不必要產生的麻煩,或者説白白地少了年假帶薪休假的時間,所以請上班一族多多瞭解相關的信息,弄清楚勞動法的年假規定有哪些,更好的服務生活、服務工作。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