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入職第一年沒有年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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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職第一年有沒有年假?

員工入職第一年沒有年假嗎?

根據《國務院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户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二、職工年假期間安排工作的,如何支付加班工資?

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於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三、哪些情況下,職工不能休年假?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由此可見,休年假是員工合法的勞動權益,單位不得不安排或者少安排。按照規定,員工入職滿一年,就可以向單位提出休年假,天數為5天。因此入職第一年沒有年假嗎這個説法顯然是錯誤的。並且,單位如果非要安排員工在年假期間加班的,要支付三倍工資報酬,否則員工就可以投訴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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