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簽訂勞動合同必須有什麼待遇

來源:法律科普站 2W

公司應該提供給我們的待遇可不僅正發放工資這麼簡單的,雖然細節上的待遇可以由公司自行擬定,但其實有很多的職工以前從來可能都沒有考慮過在我國簽訂勞動合同必須有什麼待遇?在這裏小編可以告訴大家,合同當中的待遇還應該包括休假,社會保險和各種勞動保護條件的。

在我國簽訂勞動合同必須有什麼待遇

一、在我國簽訂勞動合同必須有什麼待遇?

1、休息休假;

2、勞動報酬;

(一)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高於用人單位規章制度、集體合同規定或者法定勞動標準相應內容的,按照實際已經履行的內容確認;

(二)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低於用人單位規章制度、集體合同或者法定勞動標準的,按照有利於勞動者的原則確認。據此,在處理此類勞動合同糾紛時,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過勞動報酬的,按照實際已經履行的內容確認,但所支付的勞動報酬低於用人單位規章制度、集體合同或者法定勞動標準的,應當補足差額;如果用人單位未曾支付過勞動報酬的,該勞動報酬建議以本單位同一時期,同一工種,同一崗位的平均工資水平為標準確定。

3、社會保險;

4、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二、如何簽訂勞動合同?

1、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應儘量清楚用工單位是否為合法經營的單位,有無用工主體資格。否則,既使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

2、合同中應明確工作內容、條件、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以防止約定不明,致使自己權益受到侵害;

3、勞動者與用工單位約定的事項都要以書面形式確定寫在勞動合同中,避免用工單位的口頭承諾,防止將來發生糾紛,因缺少證據而得不到法律有效的保護;

4、詳盡填寫合同條款,避免簽訂條款不全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單位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勞動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號碼;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特別是對於用工單位事先起草的合同文本,更要仔細閲讀有關的重要條款以及單位的規章制度。

5、我國《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等對職工的試用期限、工作時間、社會保險等作了詳細的規定,勞動者要清楚自己的基本權利,對於侵犯合法權益的合同要堅決要求改正。

6、對於用工單位的非法要求應予拒絕。《勞動合同法》規定,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提供擔保或以其他名義收取財物。

7、合同的語言表達要明確、易懂。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受法律保護的,它涉及到當事人的權利、責任和利益,能夠產生一定的法律後果。因此,簽訂勞動合同時,在語言表達和用詞上必須通俗易懂,儘量寫明確,以免發生爭議。

8、合同的訂立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勞動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且勞動關係非常複雜,涉及諸多內容。採取書面形式使權利義務明確具體,有利於合同的履行。一旦發生爭議,也有據可查,便於爭議的解決。

這也就是説,我們所享有的合理的休假,當然最核心的勞動報酬和相應的職業危害防護等都是我們參加了工作以後理所應當要享受到的一些待遇,至於工資待遇就只是其中的一種而已。雖然最終直接決定能不能和公司建立勞動關係的是要看工資待遇的,但其他應該羅列出來的待遇也不能忽略。這就是簽訂勞動合同必須有什麼待遇的規定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