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關係人員高温補貼可以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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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制定的高温補貼規定,是針對那些在高温條件下工作的勞動人員。對於,一些在室內工作並且享受着一定的降温待遇的勞動人員,國家沒用規定這類勞動人員可以享受國家高温補貼政策。對此,有些員工就會糾結,自己是否可以獲得高温補貼。在此,小編就為大家收集了人事關係人員高温補貼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人事關係人員高温補貼可以領?

一、人事關係人員高温補貼可以領?

1、 判斷是否屬高温補貼發放對象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築工人、交警巡警、環衞工人、户外線路檢測人員、倉庫搬運工等;後者一般鍊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具體需要看工作場所的温度。像一些工廠的鐵皮廠房,裏面若温度超過33℃,也應發放高温補貼。 如果職工和用人單位對是否應發放高温補貼存爭議,則可申請勞動仲裁,同時“誰主張誰舉證”。

2、高温補貼標準: 高温津貼標準包括: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的標準發放津貼;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的標準發放。 能夠領取高温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築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衞工人等。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温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高温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温津貼

二、什麼是高温補貼標準?

高温津貼發放標準是指依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的高温津貼數額。

所謂“高温津貼”,其實是針對勞動者因為在高温環境下工作,而額外消耗勞動的補償。 截至2016年,中國至少已有28個省份明確了津貼發放標準。

對於人事關係人員高温補貼的問題,我們應該分析人事關係人員的工作環境是否符合國家對高温補貼標準的要求,只要該類人員的工作環境符合,就可以領取高温補貼。不過,該類人員的工作環境不符合國家規定,就不允許領取高温費。這主要是考察工作人員的工作環境,並不是職位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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