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工傷鑑定的程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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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工傷鑑定的程序是什麼?

在杭州的一些工業企業上班的職工,有時候會發生意外傷害,如果是因工受傷的,應當儘快的向杭州勞動局申請工傷鑑定。只有拿到了工傷鑑定書,職工才可以向企業要求賠償,這也是確定賠償款的主要書面憑證。那麼,杭州市工傷鑑定的程序是什麼?下面我們一起看看小編是怎麼説的。

一、杭州市工傷鑑定的程序是什麼?

1、申報

職工發生傷亡事故後,用人單位應當立即向當地勞動保障保障行政部門和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報告,並填報《事故傷害報告表》。同時,應在傷亡事故發生或職業病確認診之日起30日內填表寫並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和首診病歷本、旁證材料、身份證等有關材料。

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應提交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複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查詢證明。

2、受理

如職工或其直系親屬的申請超過一年的期限,或不符合管轄權規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決定書》。如申請材料不全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當場或在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3、調查

對職工或直系親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用人單位發出《工傷認定協查通知書》,要求單位提供相關材料,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如實提供情況和有關證據,在規定的時間內未能提出相反證據的,視為對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供的證據材料無異議。

如有需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提供的證據進行調查核實。有關單位和個人應據實提供情況和有關證據或證據線索,參保單位有意隱瞞傷亡事故真相,提供虛假證據或數據等材料以及拒絕配合事故調查的,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可以拒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各項費用,轉由用人單位負擔。

4、認定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在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內做出認定結論,開出《工傷認定結論書》。工傷認定結論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送達用人單位和職工或其直親屬,並抄送工傷保險經辦機構。

二、申請工傷鑑定的主體是誰?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工傷保險的申請主體有兩類:一是職工所在單位,二是工傷職工或者其家屬,以及工傷職工所在單位的工會組織。

1、職工所在單位

由於工傷保險實行的是僱主責任原則,因而在工傷保險方面,僱主承擔了許多責任和義務。工傷事故發生或者職業病被確診以後,為了及時搶救受傷職工,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單位的安全生產,有必要要求職工所在單位承擔首要的工傷申報義務。同時,將所在單位的申報時間限定為在事故發生或者職業病被確診後的30日以內。只有在特殊情況下,經過勞動保障部門的同意,才可以將申報時間延長。

2、工傷職工或者其家屬或工傷職工所在單位的工會組織

申請工傷認定是工傷職工的一項基本權利,是工傷職工獲得工傷保險待遇的基本前提。在很多工傷發生的情況下,受傷職工大多在醫療機構進行搶救或者治療,很難辦理工傷申請等事項。因此,工傷職工的家屬,如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都可以成為工傷認定申請的主體。

綜上所述,杭州市各區縣的勞動局負責工傷認定和職業病鑑定。職工準備好資料後,向勞動局提交申請,然後勞動局對資料進行審核,確定無誤的會受理,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認定工作,最後,出具加蓋公章的工傷認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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