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的工傷待遇與賠償一樣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7W
勞動者的工傷待遇與賠償一樣嗎?

一、勞動者的工傷待遇與賠償一樣嗎?

並不一樣,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賠償是基於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補償是基於合法行為依法應承擔的責任。

工傷職工可以同時獲得侵權賠償和工傷賠償。但已經獲得第三人侵權賠償的,對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殘疾器具輔助費和喪葬費等重複性賠償項目,工傷保險基金或者用人單位不再支付。

參加工傷保險的賠償。這裏需要注意的期限與工傷認定一樣,即用人單位必須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用人單位在依法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的,在此期間發生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因此,需提醒參保的用人單位切莫小視工傷認定30日的期限。

二、如何給勞動者認定工傷?

(一)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

勞動合同文本複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如果是事實勞動關係,用人單位不承認,則應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確認事實勞動關係)。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等。

(二)勞動能力鑑定(傷殘等級鑑定)。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滿或期內傷情處於相對穩定狀態,可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填寫《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確認)表》,提交:

1、工傷認定決定書或《工傷證》的複印件1份;

2、被鑑定人的身份證複印件1份、一寸照片2張

3、被鑑定人的病歷、診斷證明、理化檢驗報告等診療資料的複印件;

4、其他。

(三)工傷待遇。傷殘包括:

1、醫療費,

2、住院伙食補助費。

工傷待遇與賠償是不一樣的,給受傷的員工認定工傷,需要先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然後向相關的單位提交,提供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由專門的機構組成專家組,對員工的勞動能力進行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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