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未下來醫療費如何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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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未下來醫療費如何報銷?

現階段,人們在生活工作期間難免會生病受傷,那麼在工作期間受傷也是在所難免的。當我們面臨複雜繁瑣的工傷鑑定程序已經焦頭爛額,還要考慮醫藥費的問題,工傷認定未下來醫療費如何報銷?這是很多所關心的,下面我將就工傷認定未下來醫療費如何報銷的問題向大家進行詳細的解釋

工傷認定未下來醫療費如何報銷?先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認定完後再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根據鑑定結果要求賠償。具體賠償項目可包括醫療費、停工留薪工資、伙食補助費、交通費、營養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申請方式: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保險經辦業務管理規程(試行)》第四十二條 社保機構待遇審核部門對下列人員進行享受待遇資格審核:(一)經認定的工傷(亡)職工;(二)視同工傷(亡)職工;(三)符合領取供養親屬撫卹金的人員。第四十三條 進行享受待遇資格審核時,社保機構待遇審核部門受理申請人填寫的《工傷保險待遇申領表》(表5-1),並要求其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一)居民身份證或户口簿;(二)工傷認定結論;(三)工亡職工供養親屬身份及供養關係公證材料或其它證明材料等;(四)省、自治區、直轄市社保機構規定的其他證件或資料。第四十四條 社保機構待遇審核部門對下列內容進行審核:(一)工傷認定結論;(二)該職工在發生工傷時,單位參保、繳費情況;(三)參保單位是否在事故發生或職業病診斷(鑑定)後的規定時間內申請了工傷認定;(四)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有關證明資料。第四十五條 審核通過後,社保機構待遇審核部門在《工傷保險待遇申領表》上填寫審核意見,並及時記錄有關信息,形成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人員信息庫,將審核意見告知申請人。第四十六條 享受待遇資格的驗證。待遇審核部門對工傷職工享受工傷待遇和供養親屬待遇資格每年驗證一次,驗證時應綜合考慮職工的參保信息,供養親屬生存狀況證明和待遇支付信息等。

在遇到工傷時,不要驚慌失措,而是應該尋找積極的解決方式,在醫藥費的數額比較大時,應積極的聯繫各方,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當然,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還是要以自己的生命安全為第一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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