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工傷認定需要資料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3W

申請工傷認定需要資料有哪些?

職工在工作崗位上受傷後,應該儘快的申請工傷認定,因為一旦超過申請期限,就比較麻煩。公司沒有幫助申請也沒關係,職工可以委託家屬直接向勞動行政部門提出申請。但是要記着帶着資料,這樣比較容易得到受理。那麼申請工傷認定需要資料有哪些?下面我們通過小編的這篇文章瞭解下吧。

一、申請工傷認定需要資料有哪些?

單位和個人申請工傷鑑定須提供: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受傷害職工的身份證複印件;

3、勞動合同文本複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4、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及初次治療病歷複印件。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齊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齊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二、書寫工傷認定申請表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1、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體工整清楚。

2、申請人為用人單位或工會組織的,在名稱處加蓋公章。

3、事業單位職工填寫職業類別,企業職工填寫工作崗位(或工種)類別。

4、傷害部位一欄填寫受傷的具體部位。

5、診斷時間一欄,職業病者,按職業病確診時間填寫;受傷或死亡的,按初診時間填寫。

6、職業病名稱按照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填寫,接觸職業病危害時間按實際接觸時間填寫。不是職業病的不填。

7、受傷害經過簡述,應寫清事故時間、地點,當時所從事的工作,受傷害的原因以及傷害部位和程度。

三、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是多久?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由此可見,職工本人申請工傷認定的,有效期限是一年。申請工傷認定需要資料包括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合同等證明勞動關係的憑證、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及職工的身份證等。如果是委託家屬的,應該也要家屬帶上本人的身份證。如果資料不全的話,勞動行政部門會書面形式通知到職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