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拒絕做工傷認定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6W

單位拒絕做工傷認定怎麼辦?

工傷事故是工作人員子啊工作崗位上難免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事故發生後工作人員需要申請工傷認定,認定申請可以由單位提出,可以個人提出。但是經常有單位拒絕申請認定。那麼,單位拒絕做工傷認定怎麼辦?下面就讓小編為大家整理一下相關的知識。

一、有的用人單位不同意員工的工傷認定的原因:

參加社會保險的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如果職工在發生事故後不辭職,那麼大多數的賠償都由勞動局出,比如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醫藥費等。但是如果職工辭職,則單位還要負擔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這才是賠償的主要方面,而且額度比較高。所以一般單位在員工不想繼續幹的時候,不同意工傷認定。

二、用人單位不為員工做工傷認定: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行政部門提出申請。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三、根據《工傷保險條例(2020修訂)》第17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四、工傷醫療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治療工傷所需掛號費、醫療費、藥費、住院費等費用符合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3、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4、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性治療所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康復費用;

5、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五、工傷的概念

工傷,又稱為產業傷害、職業傷害、工業傷害、工作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

綜上所述,如果用人單位拒絕做工傷認定,工作人員可以自己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期間的醫療費用、誤工費用和申請認定的費用都由工作單位承擔,如果單位拒絕支付,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單位拒絕做工傷認定怎麼辦?以上就是小編對問題的回答,大家看過之後會有一個具體的瞭解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