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不配合做工傷認定怎麼處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8W

在申請的時候攜帶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合同及診斷證明等材料。經過認定屬於工傷的,單位如果不配合賠償的話,職工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

用人單位不配合做工傷認定怎麼處理?

勞動者在發生工傷後,由單位按工傷保險標準賠償工傷職工。如果單位不予辦理,職工可憑相關證據直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案件法院受理的前置程序,可以看作是一種準司法程序。若經仲裁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

1、向人力資源和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求在事故發作的一個月內申報,假如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他們的近親家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如果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經過勞動仲裁確認確實存在勞動關係後,再次和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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