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書沒了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7W

工傷認定書沒了怎麼辦?

工傷認定是受到工傷之後的員工必須要進行的鑑定程序,只有被認定為工傷才能進行工傷鑑定,而工傷鑑定書是向用人單位申請賠償的必要材料。由此可見工傷認定書的重要性,勞動者最好保護好勞動部門給出的鑑定結果書,丟失材料補辦起來比較麻煩,工傷認定書沒了怎麼辦?

一、工傷認定書沒了怎麼辦?

在發生工傷認定書原件遺失的情形下,可以到工傷認定辦公室查詢認定書資料。按我國法律規定:工傷認定結束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將工傷認定的有關資料至少保存20年。因此,即使認定書原件遺失也不要太急。 只要帶身份證和病歷到勞動保障相關部門(應該是工傷保險科等),調取原件,複印一份,然後讓該部門在<工傷認定書>複印件上蓋個章,則和原件一樣有效。

二、工傷認定書

1、工傷認定書是指職工因工受傷後,經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認定後出具的法律文書,以此證明該職工是因工受傷。想得到工傷認定書需先到你們當地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之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2、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去你單位所在地的勞動部門。

3、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應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申請工傷認定,如單位不給職工申請的,工傷職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自己到單位所在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4、因為各地區在具體操作上有所不同,所以建議你在申請前撥打12333諮詢一下你們當地勞動部門。

三、工傷認定書的內容

(一)用人單位全稱;

(二)職工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身份證號碼;

(三)受傷部位、事故時間和診治時問或職業病名稱、傷害經過和核實情況、醫療救治的基本情況和診斷結論;

(四)認定為工傷、視同工傷或認定為不屬於工傷、不視同工傷的依據;

(五)認定結論;

(六)不服認定決定申請行政複議的部門和期限;

(七)作出認定決定的時間。

工傷認定決定應加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傷認定專用印章。

需要謹慎保存。但是如果真的不慎丟失有補救的辦法,可以到工傷認定的部門查詢認定資料,這些資料會在工傷認定部門保存20年,所以一般情況下都能查詢到,用工傷認定書的複印件去認定部門蓋章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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