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書到期了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5.83K
工傷認定書到期了怎麼辦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工傷認定書丟了怎麼辦

員工在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時,一定需要提供工傷認定書,即可已拿到勞動能力鑑定書,那麼肯定是工傷。而且已經申請工傷認定下達了工傷認定書。工傷認定書是勞動部門下達給單位和當事人的,雙方各一份。員工可以到單位複印一份工傷認定書即可。如果單位不願意複印員工可到申請工傷認定的勞動科進行檔案查詢,再次給予一份工傷認定書,工傷檔案資料勞動部門會存檔50年。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申報勞動能力鑑定所需的常規材料及要求 (1)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表上貼上本人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若有單位負責則壓照片蓋上單位公章;個人申請需提供單位名稱、單位詳細地址、單位聯繫人姓名及電話,並且當場通知單位聯繫人。 (2)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複印件。 (3)攜帶被鑑定人本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4)提供完整連續的病歷材料其中,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病志原件(持患者本人身份證到醫院病案室複印病志,同時加蓋醫院病案管理專用章之後即病志原件),原件被鑑定中心保留,再用可以再去病案室再提。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診或門診的病志原件並複印件、診斷書及輔助檢查報告單原件並複印件,審核原件保留複印件。工傷認定書和鑑定書的規定如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