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勞動關係工傷認定怎麼處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2W

事實勞動關係工傷認定怎麼處理?

員工到單位上班的時候,按照規定要簽署一份書面勞動合同。如果沒有合同,雙方形成的就是事實勞動關係。員工在幹活途中受傷的,可以向單位主張賠償,在此之前,應該做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鑑定等。那麼,事實勞動關係工傷認定怎麼處理?下面我們一起看看小編是怎麼説的。

一、事實勞動關係工傷認定怎麼處理?

根據人社部關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發現勞動關係存在爭議且無法確認的,應告知當事人可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在此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當事人。勞動關係依法確認後,當事人應將有關法律文書送交受理工傷認定申請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該部門自收到生效法律文書之日起恢復工傷認定程序。而根據最高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院受理工傷認定行政案件後,發現原告或者第三人在提起行政訴訟前已經就是否存在勞動關係申請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訴訟的,應當中止案件審理。

二、工傷認定在時效上要注意什麼?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發生工傷事故後,勞動者應及時要求單位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單位不提出的,本人或近親屬也應在1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的申請期限是否可以延長,法律無明文規定,但經過這個案件的審理,可以認為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義務對勞動者逾期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原因進行調查,可以説從法院的角度來看,工傷認定的申請期限是可以延長的。不過最終作出決定的是行政機關,法院有撤銷其決定的權利,但並無代其作出決定的權利,故勞動者還是要在工傷後及時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瞭解工傷認定申請的情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綜上所述,員工發生意外事故,如果沒有和單位有書面合同,則在申請工傷認定之前要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確定勞動關係仲裁。通過仲裁,拿到確定勞動關係裁決書後,員工才可以到社保局申請工傷認定。經過調查屬於工傷範圍的,員工就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