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勞動關係認定工傷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6.11K

事實勞動關係認定工傷有哪些

一、事實勞動關係認定工傷的方法是什麼

(1)勞動者實際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指揮與監督;

(2)用人單位是否定期向勞動者發放工資,勞動者能否提供用人單位支付工資的記錄,勞動者在經濟上依賴於用人單位;

(3)勞動者被納入用人單位的生產組織體系中從事勞動,與其他勞動者存在分工合作,而不是從事獨立的業務或經營活動;

(4)勞動者必須自身完成勞務,無權將工作分包給他人完成或由他人代替完成;

(5)勞動工具、原材料一般由用人單位提供;

(6)勞動者在用人單位指定的工作時間、場所工作,並受用人單位決定或受其控制;

(7)勞動者提供的勞務是繼續性的而不是一次性的;

(8)勞動者的工作性質是日常的,而不是臨時的或是應急的。

二、確認勞動關係的證據有哪些

如果勞動者發現用人單位沒有與自己簽訂勞動合同的,就要注意收集以下證據了,以備不時之需。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歸納來説,勞動者就是要注意收集自己的收入憑證、與用人單位有關的身份證明、用人單位的招工材料、用人單位對勞動者實施管理的證明、其他可以作為旁證的證明。需要特別説明的,用人單位的報銷憑證等、因公傳遞的電子郵件等也屬於有效證據。總之一句話,能證明自己在用人單位工作過的各種東西。

一般情況下是用人單位錄用勞動者需要簽訂勞動關係來證明雙方的勞動關係,單並不是説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關係就不存在,發生工傷是勞動關係的公司會進行賠償,但是公司不承認勞動關係需要我們自己通過工資表考勤記錄等證明事實勞動關係。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