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腦出血算不算工傷?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W

一、下班途中腦出血算不算工傷?

下班途中腦出血算不算工傷?

下班途中腦出血不算工傷,腦出血本身是一種疾病,不是工傷。腦出血的發病機理常見的有高血壓、外力作用。工傷三要素是工作時間、工作地點,最重要的是工作原因。一旦發生腦出血類疾病,首先的反應就是摔倒。如果先摔倒,再腦出血。二者的認定完全相反。但是因工作原因摔倒,繼而引起疾病的突發,需要大量證據和醫學定論證明。

二、工傷認定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2010修訂)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三、腦出血工傷認定情況

1、因工作原因導致腦出血

如果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導致的腦出血,則屬於工傷;

2、視腦出血傷重情況而定

(1)如果第一次突出性腦出血當場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視同工傷。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2)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沒有死亡,則不屬於工傷。

但按照《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第5條規定,可享受病假工資待遇。《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第5條企業職工在醫療期內,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上下班途中如果發生一些意外性的傷害,需要想認定成為工傷的話是非常困難的,當然這樣的一種工傷的認定必須是存在着交通事故,如果是因為一些身體方面的特殊原因導致的突發性的疾病,不能夠認定為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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