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歲宿管員半夜病亡不算工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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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65歲宿管員半夜病亡不算工傷嗎?

65歲宿管員半夜病亡不算工傷嗎?

不屬於工傷。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

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

但是這種情況必須建立在勞動者和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事實,已經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和單位之間不是勞動關係,是一種勞務關係,因此不能算工傷。

二、工傷保險待遇標準

1.達到傷殘等級人員,治療工傷或職業病的醫療費。掛號費、診療費、住院費、醫療費、藥費。

2.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的傷殘人員待遇:

(1)按月發給傷殘撫卹金,標準:一級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為本人工資的75%;

(2)發給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一級為傷殘職工本人24個月工資,二級為傷殘職工本人22個月工資,三級為傷殘職工本人20個月工資,四級為傷殘職工本人18個月工資;

(3)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確認需要護理的,其每月的護理費標準是:全部護理依賴的按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發給護理費;大部分護理依賴的按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發給護理費;部分護理依賴的按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發給。

3.被鑑定為五級至十級的,享受以下待遇: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五級為傷殘職工本人16個月工資;六級為傷殘職工本人14個月;七級為傷殘職工本人12個月;八級為傷殘職工本人10個月;九級為傷殘職工本人8個月;十級為傷殘職工本人6個月;

(2)在職傷殘補助金標準:本人工資降低部分的90%;

(3)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如本人願意自謀職業並經企業同意的,或者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合同後要人自行擇業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為:五級30個月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六級25個月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七級20個月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八級15個月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九級10個月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十級5個月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傷殘就業補助金的領取,不影響被保險人按照失業保險規定應當享受的失業救濟金待遇。

4.因工死亡待遇:

(1)每月的供養親屬撫卹金,標準為:配偶每月按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發給,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按30%發給,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按50%發給,直至失去供養條件為止;撫卹金總額不得超過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供養親屬的範圍和條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供養親屬失去供養條件時不再享受該項撫卹金;

(2)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8個月的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3)喪葬補助金標準為6個月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

(4)因工緻殘1-4級享受傷殘撫卹金期間死亡的,除按本條(1)(3)款的規定執行外,其工亡補助金的標準為24個月的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5.傷殘者需要安裝假肢、儀眼、鍍牙和配置代步車等輔助器具的,由醫院提出意見,經市或者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批准,其所需費用按國內普及型標準報銷

綜合上面所説的,工傷不一定在工作中出了事情就會以工傷處理,必須要由專業的人士來進行認定;而對於已經達到退休年齡的工作人員,對於工傷的保險條款是不會認可的,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要按法律規定的條款來進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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