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交通事故引發的工傷認定有關的那些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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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交通事故引發的工傷認定有關的那些事兒

發生交通事故受傷了?還在上下班途中!這算不算交通事故引發的工傷呢?下面就請跟着本站一起來看看交通事故引發的工傷認定所需的條件,申請時限,受理部門以及應提供的材料。

1、認定條件: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款:“(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這裏須滿足兩個條件:一是時間條件為上下班途中;二是特定條件為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

2、申請時限:

(1)用人單位須在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社保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的,勞動者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以在事故發生之日起1年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3、受理部門:各統籌地區的社會保障局。

4、提供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在社保部門領取並填寫);

(2)勞動合同(無勞動合同的提供事實勞動關係證明),為參保員工需提供所在用人單位的註冊登記資料(可到市工商局查詢打印);

(3)首診病歷及有關檢驗報告複印件;

(4)員工身份證複印件;

(5)《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及其他有效證明覆印件;

(6)如申請由工傷職工的直系親屬提出,還須提交申請人與工傷職工的親屬關係證明,如户籍證明(申請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看完這篇文章,對於交通事故引發的工傷認定,想必您已經有了一定的瞭解。如果您還有相類似的問題或者不能解決的法律糾紛,請登錄我們本站的官網,在那裏相信您的難題一定會得到更好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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