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工作加班不給加班費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6W

出差工作加班不給加班費嗎?

現今社會中,加班是我們司空見慣的是,然而在很多特殊情況下無論是員工還是企業都不清楚怎樣算是加班以及在不同的情況下,加班費應如何計算。下面小編我將會針對出差工作加班不給加班費麼這一問題整理一些的相關法律信息。

一.法定假日輪休加班費怎麼算?

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即:

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

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150%

每小時的加班工資,則以日加班工資除以8小時。

經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用人單位,分別以周、月、季、年等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如果勞動者的工作日正好是公休假日的(如週六、週日),屬於正常工作,用人單位不必支付加班費;工作日是法定節假日(如“五一”假期、“十一”假期等)的,要依照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工資。而且,職工的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超過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均按照勞動者日或者小時平均工資的150%支付加班加點工資。也就是説,在綜合計算週期內,某一具體日(或周)的實際工作時間可以超過8小時(或40小時),但綜合計算週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延長工作時間的小時數平均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行加班加點工資的規定,但如果單位在法定休假節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者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也就是説,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在法定節假日被安排工作的,也是有加班費的。除此之外,其他時間加班沒有加班費。

如果單位沒有申請這兩種特殊工時制度,那就應當按照標準工時制度來計算。這樣的話,上兩天休息一天就存在加班的情況,因為每天工作不能超過8小時,8小時之外的就屬於加班。雖然單位安排上兩天就休息一天,但法律規定,週六日加班的,可以安排補休;但平時8小時之外的加班和法定節假日的加班,是不能補休的,也就是説,單位即使安排補休,也一樣要發加班費。

二.什麼是加班?

所謂加班,依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有關規定,是指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安排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工作。對於標準工時制的勞動者來説,凡是在法定工作時間之外的工作都應當算為加班。

三.加班有時間限制嗎?

我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並且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四.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例舉了幾種用人單位應當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的情形:

工作日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作的150%的工資報酬。

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作的200%的工資報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五.加班和值班的區別是什麼?

值班是指單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臨時安排或根據制度安排與勞動者本職無關聯的工作,或者雖與勞動者本職工作有關聯,但值班期間可以休息的工作,一般為非生產的責任,如看門,接聽電話等。

而加班則是指勞動者在平時正常工作時間外,繼續從事自己的本質工作。認定加班還是值班,主要以勞動者是否繼續在原來的崗位上工作,或者是否有具體的生產或經營任務、用人單位是否提供休息場所、勞動者是否有睡眠時間等綜合判斷。

如果認定為值班,則不支持加班費計算,但勞動者可以根據規章制度、勞動合同、集體合同以及慣例,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值班待遇如值班津貼等。

六.員工主動加班,單位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費?

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這表明,加班的前提是協商,單位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員工加班,勞動者也有權拒絕超過法定工作時間的加班,並且單位無權以勞動者不加班為由扣罰獎金或福利。假如員工未履行加班審批手續而自己主動加班的,則不能視為加班。

但有一種情況例外,如果用人單位缺乏任何關於加班審批程序的規定,且以考勤卡作為加班費的計算依據,此時,員工延長工作時間從事本職工作,就可將考勤的統計記錄作為認定加班的依據。在一些地區的司法案例中,也將這種情況視作用人單位對員工加班事實的默認。那麼,員工就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七.補休代替加班費合法嗎?

《勞動法》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由此可見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企業可以安排補休。在無法安排補休時,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加班費。休息日一般是指雙休日。

如出差期間包含法定節假日則按照法定節假日加班費計算方法計算,遇到正常休假日則按照正常休假日加班費計算方法計算,處在正常工作日即可按正常的加班費計算方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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