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強制加班不給加班費違法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3W

一、企業強制加班不給加班費違法嗎?

企業強制加班不給加班費違法嗎?

公司加班但是不給加班費,這是違法的,違反勞動法的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所以,根據勞動法規定,公司組織員工加班的,應當支付1.5倍工資,否則,是屬於違法行為

二、可以用補休代替加班費嗎?

不可以用補休代替加班費。

週末加班,可以先安排調休,不能調休的需要支付200%加班費。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注意只有週末加班可以先調休,其他的不可以。

不可以用補休代替加班費,如果是週末加班的可以安排調休,但是節假日加班的必須支付加班費,不然屬於違法。同時企業強制加班不給加班費就是屬於違法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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