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算加班嗎 - 加班沒給加班費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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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算加班嗎,加班沒給加班費怎麼辦

有的勞動者在週末、節假日的時候,會被單位安排進行值班,此時雖然不用實際的做太多工作,但畢竟也是佔用了勞動者的休息時間的。因此有的人就在問,值班算加班嗎?加班沒給加班費怎麼辦?請從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值班算加班嗎,值班是否屬於加班

春節期間仍有許多人加班工作。就勞動者普遍關心的加班費問題,勞動保障部門向用人單位發出警示:春節加班費須依法支付,部分用人單位以“值班”“當班”等名義,模糊法定的“加班”概念,從而逃漏加班費,屬於違法行為。

上海市勞動保障部門掌握的情況表明,在安排春節加班的用人單位中,仍有相當一部分用人單位“不給”或“少給”法定加班費。有的用人單位故意迴避“加班”的概念,取而代之以“值班”“當班”等提法,例如規定“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春節輪流當班”“春節值班每人每天發30元”等。

有關專家指出,用人單位將“加班”稱為“值班”的做法,是一種“文字遊戲”,但逃避不了法定義務。目前,我國除了公務員和行政事業單位中佔編制人員的福利待遇另有規定之外,凡是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都受《勞動法》調整。有的私營企業將行政事業單位裏的幹部“值班”概念,偷換到加班的員工頭上,是對勞動者權益的侵害。

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在農曆正月初一至初七安排員工加班,應當按照“前三日三薪、後四日雙薪”的標準支付工資。同時,在加班費支付過程中的各類“柔性侵權”行為也屬於違法。

二、加班沒給加班費怎麼辦

可以要求單位支付你加班費, 或者要求單位安排補休。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衞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從法律上面來講,值班與加班是兩種不同的概念,不能混為一談。因此,上文中提到的那個問題“值班算加班嗎”,答案就是否定的。因此,單位安排勞動者值班的,也就不會按照加班的規定,支付其相應的加班工資。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貴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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