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欠薪應該找誰要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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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民工欠薪應該找誰要工資?

農民工欠薪應該找誰要工資

農民工被欠薪後應該直接找用人單位要工資,農民工討薪的方法包括:

1、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有工會的單位,可首先向工會反映情況,通過工會與用工方進行交涉;若單位還沒有成立工會組織,也可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協商要求;被拖欠工資的工人還可聯合起來,向用工方提出集體協商要求,給他們施加壓力。出於雙方利益最大化的目的,與老闆談談心。

2、採用行政解決方法:可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隨着討薪問題日益受到重視,各地勞動局基本都有專門處理該類投訴的部門。

3、委託律師進行追討:即通過律師進行調解,調解不果可申請勞動仲裁;若對仲裁不滿的話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勞動爭議案件的審理由仲裁委員會指派仲裁員或仲裁庭具體執行,也可提請訴訟。經濟困難的討薪者可以到當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減少仲裁與訴訟成本。

二、公司惡意拖欠工資的法律責任是怎麼規定的?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雖然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是國家法律制度堅決不允許的,可是國家沒有給農民工補發工資的義務,所,以哪家用人單位欠了自己的工資,就到哪家用人單位去要工資即可,但要工資的方法有很多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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