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的勞動合同手寫是否合法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3W

工作中的勞動合同手寫是否合法

勞動合同手寫是否合法

勞動合同,手寫和打印都是合法有效的。法律並無明確規定必須是手寫或打印。

不過最後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負責人的名字需要雙方簽字,而不能打印。

《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勞動部門發的《勞動合同書》都是制式文本,其中已經打印的條款都是依據相關法律制定的,另外,因個別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特殊情況,設定了一些可協商約定的條款,這部分條款需要手工填寫。打印部分和手工填寫部分都是同等效力的條款。

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第一,是要受到勞動監察部門處罰;第二,在 一定期限後,會視為簽訂的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三,用人單位需要支付雙倍的工資。不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非常不利

勞動合同的利益維護會有着法律的保障,只要自己的合同簽訂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對於自己的利益維護就會有着直接的影響,所以,手寫與機打沒有重要的區分意義,因此對於具體的問題分析更重要的就是自己對於勞動合同簽訂的重視程度。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