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 怎麼辦理失業證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9W

勞動者初次辦理失業登記的,由勞動者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户口簿(原件及複印件)、户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出具的目前尚未就業的證明、本人免冠兩寸彩色照兩張及規定的其他資料,向户籍所在地社區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提出申請,進行失業登記和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
法律依據】
《失業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具體承辦失業保險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失業人員的登記、調查、統計;
(二)按照規定負責失業保險基金的管理;
(三)按照規定核定失業保險待遇,開具失業人員在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和其他補助金的單證;
(四)撥付失業人員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費用;
(五)為失業人員提供免費諮詢服務;
(六)國家規定由其履行的其他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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