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檔案中勞動合同不全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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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保檔案中勞動合同不全怎麼辦?

社保檔案中勞動合同不全怎麼辦?

根據法律規定,社保檔案裏缺少與原單位的勞動合同,新單位不接收,需要到原單位補辦勞動合同,或者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因為勞動合同,單位和個人各執一方。勞工檔案,一般存放的是轉正定級表及獎勵處罰情況,所以你找新工作後,要提供離職證明、檔案、社保手冊、醫保卡、失業證,那麼新單位才能給員工續繳社保的。

勞動合同是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權利與義務的法定形式,用人單位不與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就必須承擔相應責任。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載明用人單位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和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住所等基本情況,並必須具備以下內容:

(一)勞動合同期限。

即勞動合同的有效時間,是判定勞動合同是否有效、何時有效的重要依據。

(二)工作內容。

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所從事的工作崗位(工種),以及工作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或者應當完成的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這是指為了保障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衞生及其他勞動條件,用人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而採取的各項保護措施,如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勞動安全衞生設施,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等。

(四)勞動報酬。

勞動報酬是勞動者的成果返還,包括工資、獎金、津貼等。

(五)勞動紀律。

勞動紀律是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須遵守的工作秩序和規則。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這是指除期限以外其他由當事人約定的特定法律事實,這些事實一出現,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即自行消滅,雙方當事人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終止。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指當事人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勞動合同,如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等,所應承擔的相應法律責任。

勞動合同的內容除以上必備條款外,雙方當事人還可以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之內,協商約定其他內容作為勞動合同的約定條款,如試用期限、商業祕密的保護和補充保險、福利待遇等。

二、單位不繳納社保員工可以辭職嗎?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如果單位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辦理應有的社會保險,即侵害了勞動者的利益。而一旦發生這種情況,勞動者是可以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此外,社會保險規定為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明確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法定義務,雙方都必須履行。

社保檔案中缺少勞動合同,要到公司補辦。對於工作之後用人單位不繳納社保的情況,員工是可以主動提出辭職的。但是一般不建議向用人單位申請辭職,這樣員工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要求單位根據自己的工資,向自己支付相應的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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