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勞動合同社保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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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止勞動合同社保怎麼辦?

中止勞動合同社保怎麼辦

中止勞動合同後社保問題由雙方協商,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中並無“勞動合同暫時中止”的規定,暫時中止勞動合同多建立在用工單位與員工雙方協商的基礎上。中止履行勞動合同期間,用人單位一般辦理社會保險賬户暫停結算(封存)手續。在司法實踐中,勞動合同中止的情形主要是:

1、勞動者應徵入伍或者離職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義務的,勞動合同中止的期限就是勞動者服兵役的時間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義務的時間。

2、勞動者因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義務的,被強制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限就是勞動合同中止的期限。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中的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不可抗力存續的時間就是勞動合同中止的期限。如用人單位停產、轉產、機構調整、聯營,其有關停產、轉產、機構調整、聯營的期限可以作為勞動合同中止的期限。再如勞動者意外失蹤的,勞動者下落不明之日起到勞動者出現之日或者被宣告死亡這段時間,可以作為勞動合同中止的期間。

4、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中止勞動合同的,其中止的期限也應該由雙方協商一致確定。

二、勞動合同終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的終止跟中止是不一樣的,如果只是暫時中止,等造成勞動合同中止的原因消失以後,勞動合同還可以恢復履行,但是勞動合同終止的話,就有可能會造成雙方權利義務的正式終結。至於合同中止期間的社保處理問題,並沒有固定的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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