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定要和員工簽訂試用期合同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W
公司一定要和員工簽訂試用期合同嗎
律師解析:試用期內不籤勞動合同或只籤試用期合同是不行的。
試用期只能存在與勞動合同期限內。
因此試用期一定要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
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根據上述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就應當簽訂勞動合同。法律依據:《勞動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法》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