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勞動合同如何要確定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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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勞動合同如何要確定勞動關係?

現在有一些小的企業在錄用工人的時候不簽署書面的勞動合同,只是口頭方式告知勞動報酬等。這樣對於工人來説是不利的,以後一旦發生勞動糾紛,工人維權面臨困難。因此,工人要對勞動關係做一個確定。那麼,沒有勞動合同如何要確定勞動關係?下面我們跟隨小編了解下相關知識。

一、沒有勞動合同如何要確定勞動關係?

1、遞交勞動仲裁申請書及相關證據。

2、申請書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員會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5日內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自做出決定之日起5日內將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並組成仲裁庭;決定不予受理的,説明理由,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勞動者發現用人單位沒有與自己簽訂勞動合同的,就要注意收集以下證據了,以備不時之需。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歸納來説,勞動者就是要注意收集自己的收入憑證、與用人單位有關的身份證明、用人單位的招工材料、用人單位對勞動者實施管理的證明、其他可以作為旁證的證明。需要特別説明的,用人單位的報銷憑證等、因公傳遞的電子郵件等也屬於有效證據。總之一句話,能證明自己在用人單位工作過的各種東西。

二、認定勞動關係的標準是什麼?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這三條標準實際包括對“用人單位”、“勞動行為”、“勞動者”三方面的考察。“用人單位”必須是我國勞動法中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等”。而“勞動行為”是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從事具體勞動,並獲得報酬的過程。“勞動者”同樣必須具備合法的資格。

通過上文,小編告訴了大家沒有勞動合同如何要確定勞動關係。如果工人和企業沒有簽署書面合同,工人可以收集相關證據資料,向當地仲裁委員會提出確認勞動關係仲裁。沒有勞動合同,工人可以憑藉工資支付憑證、工作證、社保繳納記錄及考勤記錄等證據,確認雙方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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