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除靈活就業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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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解除靈活就業勞動合同?

如何解除靈活就業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解除方式主要有:協商一致解除;勞動者主動辭職;勞動者被迫解除勞動合同;因員工的過失,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無過失辭退,用人單位提前30日通知,或額外支付1個月的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經濟性裁員;用人單位違法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等七種。

如果是勞動者,想要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一般需要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如果是試用期內的員工,提前3日即可。如果用人單位有重大過錯,那麼可以不用提前通知。如果是用人單位,那麼要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先於勞動者協商一致方可解除。但是如果勞動者有重大過失,那麼可以單方解除。

二、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有什麼?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4、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合意,可以解除靈活就業勞動合同,勞動者履行告知義務,達到規定時間後,可以和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存在過錯行為,可以解除靈活就業勞動合同,公司經濟性裁員,也可以解除靈活就業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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