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了勞動合同如何領取失業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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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了勞動合同如何領取失業金嗎?

一、解除了勞動合同如何領取失業金嗎?

(一)申領失業保險待遇,需在失業或勞動爭議結案後六十天內,填寫《失業待遇申報表》,並攜帶小一寸彩照兩張、失業證明、户口簿(屬幹部、固定工身份的職工還須帶個人檔案)複印件來待遇計發科辦理申領失業保險待遇手續。同時還需到市勞動就業服務中心辦理失業登記。

(二)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的失業職工,每月7-9號(法定休息日順延)必須帶本人《失業待遇證》親自去社會保險局失業簽到處簽到,否則將停發當月待遇,以後也不予補發,連續二個月不來簽到的,按重新就業處理,停發所有失業保險待遇。

(三)失業救濟金委託銀行統一於每月最後一天發放,失業人員憑存摺到工商銀行儲蓄網點自行領取。

二、失業保險的申請方法

各地失業保險的申領流程不太一樣,具體請以當地最新政策法規規定為準。

石家莊市失業保險管理處工作流程為例,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與待遇審核流程為:

(一)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

(1)失業人員持本人本人證明以及原單位開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等材料自60日內到市失業保險管理處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登記;

(2)市失業保險管理處根據個人繳費記錄情況,核定失業保險待遇、標準、期限等;

(3)將審核結果通知失業人員,發放《企事業單位職工失業登記證明書》;

(4)失業人員持《企事業單位職工失業登記證明書》到指定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申領手續和求職登記手續,參加就業培訓;

(5)失業人員按月進行領取失業保險金登記;

(6)失業人員每月持卡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二)失業保險待遇審核

(1)失業保險金、醫療補助金辦理程序:失業人員按月到市失業保險管理處制定經辦機構進行登記;市失業保險管理處按月將失業人員的失業保險金和醫療補助金劃入失業人員在指定銀行開設的失業保險個人賬户;

(2)一次性支付失業保險辦理程序:失業人員持申報材料到市失業保險管理處辦理一次性申領手續;

(3)住院醫療補助金辦理手續:失業人員憑申報材料向市失業保險管理處申請,市失業保險管理處據實核定;

(4)失業人員生育醫療補助金辦理程序:失業人員憑申報材料向市失業保險管理處申請,市失業保險管理處據實核定;

(5)醫療保險費辦理程序: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向市失業保險處提出書面申請;失業人員憑失業保險管理處開具的證明,到指定的公共職業介紹機構辦理參保手續;市失業保險管理處憑繳費證明,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6)死亡喪葬費、撫卹金辦理程序:失業人員憑申報材料向市失業保險事業管理處申請,市失業保險管理處據實核定;

(7)農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補貼辦理程序:失業人員憑申報材料向市失業保險管理處申請,市失業保險處據實核定。

綜合上面所説的,只要用人單人單位違法的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就可以申請辦理失業金,但是必須要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來進行辦理,而且還要在規定的時間之內提交相關的材料,這樣才能得到相關部門的受理,從而領取自己的失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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