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廠沒有籤勞動合同辭工廠裏要扣錢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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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進廠沒有籤勞動合同辭工廠裏要扣錢怎麼辦

進廠沒有籤勞動合同辭工廠裏要扣錢怎麼辦

可以直接到勞動局進行投訴

用人單位非法用工,勞動者急辭工,不應該扣發工資。用人單位用工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是非法用工。勞動者可以隨時辭職,用人單位不僅不應該扣發工資,而且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不過,勞動者要有能證明與該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以備申請勞動仲裁時使用。用人單位用工不滿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是允許的。如勞動者急辭工,將面臨扣發工資或承擔賠償責任的風險。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無故解除勞動合同如何賠償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到期之前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對於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問題,主要有如下幾個方面需注意:

(1)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年限。按照現有的法律規定在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規定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2)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準。法律規定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3)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如果勞動者進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需要進行辭職但是用人單位私扣勞動者工資的話,那麼當事人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除了沒有簽訂工資的雙倍工資以外,沒有足額發放工資的話,那麼用人單位還需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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