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解除勞動合同幾天發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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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解除勞動合同幾天發工資?

一、東莞解除勞動合同幾天發工資?

東莞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當日應該結清工資。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由於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當事人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係,並要求經濟補償。《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剋扣工資可以打12333電話投訴,該電話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電話。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

由於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當事人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係,並要求經濟補償。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結論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二、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我們在企業中上班,經常會碰到員工離職或者是用人單位當方面解除勞動關係,很多的勞動者會擔心無法拿到工資,一些用人單位會在下個月支付相應的報酬,這種做法是違法勞動法的相關規定。法律規定,解除勞動關係應當結清工資,當日發放,具體諮詢專業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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