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如何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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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如何書寫?

一、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如何書寫?

通知書

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____年____月____日,你與本公司簽署了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屆滿,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在你入職之初以及任職期間,公司已經向你公示了全部規章制度,你有義務並已承諾嚴格遵照執行。

關於解除事由:

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具體為如下情形之一:

□ 試用期轉正評估不合格;

□ 存在欺騙行為,未向公司如實陳述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如與第三方存在勞動/勞務關係;或對第三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或有違法犯罪記錄等;

□ 存在欺騙行為,未如實向公司陳述個人學歷、工作經歷、工作業績及身體健康狀況

等;

□ 未按公司要求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或相關協議,或未按公司要求提供離職證明;

□ 試用期內連續或者累計請假超過____個工作日(含)的;

□ 試用期內培訓考核不合格的;

□ 出現其他情形,按照公司規章制度可以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公司的決定: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公司解除與你之間的勞動合同/勞動關係

離職提示:

1、請你按照公司規章制度的要求辦理離職交接手續,交接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工作、物品、勞動報酬、社會保險關係、住房公積金、人事檔案等。

2、如果你的人事檔案存放於公司或公司在中介的集體户,請你在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公司你的人事檔案接收單位以及辦理檔案轉移所需的相關信息。否則,公司將依法將其轉至你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保經辦機構,你應於勞動關係解除之日起60日內到該處辦理失業登記,逾期未到導致的相關責任由你本人承擔。

3、勞動合同/勞動關係解除後,你無權再以公司員工的身份對外發表任何言論、實施任何行為。否則,公司保留向你追究相關責任的權利。

4、請注意,公司規章制度及/或與你簽署的法律文件中的部分內容並不因本決定而失效,如保守商業祕密、不得損害公司利益及商譽的義務等。因此,你應當按照約定繼續履行相關義務。

XXX公司(單位)

人力資源部(蓋章)

送達記錄:

送達人(簽字):____________受送人(簽字):____________送達時間:____________

二、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注意事項

用工實踐中,可能有些人認為,所謂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後為了相互瞭解、相互選擇而約定的相互考察期,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均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其實這是個錯誤認識。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九條之規定,在試用期內,勞動者須遵循解除預先通知期,即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後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須在試用期間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後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在勞動法中明確的規定了,在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確定勞動關係後,雙方也是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同時雙方也是會約定一定期限的試用期,在試用期期間,如果勞動者不適合本崗位或者有其他情況後,雙方也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同時用人單位也是不需要支付賠償費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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