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有效成立的要求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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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有效成立的要求是什麼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有效成立的要求是:
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意思表示真實;
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勞動合同的內容和形式必須合法;
當事人應是在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意思表示一致,採取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的合同無效;
勞動合同訂立程序合法。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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