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定勞動合同被辭退怎麼辦?
一、沒簽定勞動合同被辭退怎麼辦
沒簽勞動合同就被辭退的話,當事人可以要求向單位主張:
1,支付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外加未簽定勞動合同的賠償,額外支付一倍離職補償金;
3,如果為未籤勞動合同,應支付最多12月的雙倍工資。(注意有一年的時效)。
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二、離職補償金的支付條件
1、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2、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提前解除事實勞動關係的;
4、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5、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6、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10、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11、勞動合同期內用人單位破產或者解散的;
12、勞動合同終止,地方有特殊規定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話是需要支付離職補償金的。並且單位未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還必須支付雙倍的工資。遇到不簽訂勞動合同的單位務必儘快辦理離職手續,避免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也應該及時的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