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合同法合同簽訂的原則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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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合同法合同簽訂的原則是什麼

和諧的勞動關係才是社會向前發展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可能表面上看來,公司對員工的管理是來自於公司的內部章程。但是實際上公司對於員工的所有管理,包括在籤勞動合同的時候,都是有相關原則的。我們就以簽訂勞動合同為例,來了解一下根據勞動合同法合同簽訂的原則是什麼?

一、根據勞動合同法合同簽訂的原則是什麼?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必須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不能有強迫、欺騙行為,不然,勞動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二、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注意的問題

簽訂與履行私營企業職工勞動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第一,雙方當事人必須明確約定合同期限,避免簽訂沒有合同履行限的合同,合同期限可以是長期的(5年以上),也可以是短期的(1-5年),也可以是以完成某一項工作、任務為合同履行期限,同時,還必須約定合同履行的起止年、月、日,以免以後發生糾紛無據可查。

第二,合同必須採取書面形式訂立,並且當事人雙方均要在合同上簽字或蓋章,有條件的,最好經勞動合同鑑證機關鑑證。要避免簽訂口頭勞動合同,以免日後發生糾紛空口無憑。

第三,生產任務、數量、質量指標要具體規定。

第四,關於勞動條件,用人單位必須保證提供保證勞動者安全、健康的勞動條件,勞動保護措施、勞動保護用品、數額、發放、勞保、醫療費用的約定要具體、詳盡。 第五,工作時間,用人單位必須保證勞動者一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月加班須取得勞動者的同意並支付高於工資標準的報酬,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勞動報酬方面、工資數額、支付方式、獎金數額以及工資、獎金遲延支付的責任必須明確約定。用人單位必須執行國家有關保險、福利待遇的規定。

通過小編的介紹,大家可以看出,根據勞動合同法合同簽訂的原則主要包括自願,公平,協商一致,合法等原則,有些用人單位和員工簽訂的合同當中,如果條款是不公平的,僅僅約定了員工需要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對於公司這一方面卻沒有任何約束的話,這種合同是無效的。在強迫、欺騙的情況下籤訂的合同也不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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