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籤合同是有效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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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工籤合同是有效的嗎?

童工籤合同是有效的嗎?

無效;

使用童工是我國法律嚴格禁止的。童工作為未成年人蔘與生產勞動,一方面 其體力、智力等均達不到相應的要求,另一方面對其身心都會造成極大的損害。 《勞動法》第15條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第94條規 定: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 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第95條規定:用人單位違 反本法對女職工和未成年人保護規定,侵害其合法權益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 正,處以罰款;對女職工或者未成工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97條規 定:由於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 任。以上法律規定證實招用童工的單位要受到嚴厲的懲處,而童工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因勞動者主體不適格、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而無效。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人是勞動合同的合格主體,其簽訂的勞動合同是有效的。但已滿十六週歲不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不得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以此為內容簽訂的勞動合同是無效的。

童工是指未滿十六週歲的勞動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五條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禁止使用童工規定》(國務院令第81號)、《使用童工罰款標準的規定》(勞動部、財政部文件,勞力字〔1992〕27號)等法規和文件明確規定禁止使用童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滿十六週歲未滿十八週歲的勞動者。

多少歲不屬於童工

1、童工是指未滿16週歲,與單位或者個人發生勞動關係從事有經濟收入的勞動或者從事個體勞動的少年、兒童。

2、16-18週歲屬於未成年工。用人單位可以使用,只是某些工作不能要求他們作業。

3、國家機關、社會團體 、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户(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均不得招用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以下統稱使用童工)。

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為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

禁止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開業從事個體經營活動。

綜合上面所説的,童工是沒有資格簽訂勞動合同的,而且合同不僅沒有效,就與童工簽訂的用人單位也是屬於違法的行為,這種情況也是會被罰款的,所以,作為還沒有成年的公民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規,一定要等到自己有民事能力了之後才能出去找工作。這樣自己的合法權益也會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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